摘要: 为做好2018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 ...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满分为100分。 当某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照统一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因故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批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十、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成立由市纪检监察机构、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和群众监督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54-6678153。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先锋网(www.hnxfw.gov.cn )、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政策0554-6662235,网上技术服务、考务0554-6652405。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