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2018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 ...
七、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其他相关信息于统一笔试结束后,另行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占55%与面试成绩占45%合成确定,并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先面试成绩、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体检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屯溪区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9-259631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系统技术事项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133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0559-12380-1 (区委组织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2、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zip 3、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doc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