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2018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 ...
为做好2018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8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20日起同时在中国.屯溪网(http://www.ahtxq.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ngshan.gov.cn/)、屯溪先锋网(http://txq.ahxf.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7/0/page_1.html)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本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以及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00至5月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9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0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1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8年5月14日至5月15日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三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上午10: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数据更新于5月7日17时停止。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公布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 五、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科目见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2017年7月-2018年4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省情市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10—12:1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5%、《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占55%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16日9:00后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注:在编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到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259631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 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