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才26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 ...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照综合评价40%、面试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综合评价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报名现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或2018届毕业生毕业后2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18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5340800; 监督电话:0511-85340908。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