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池州市东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8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于8月19日起同时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东至县户籍人员(2024年8月19日前具有东至县户籍)或2024年池州高校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 5.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职的东至县村(社区)干部。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09:00至8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资格审查表》(学习工作经历如实详细填写,从高中填写到现在,时间要衔接不能间断),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8月31日16:00前可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9月4日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地址:东至县政务中心大楼202室,联系电话:0566-7020050)现场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7.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一)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等常识,写作)和岗位业务知识占60%(主要为社区建设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设在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9月19日09:00至9月20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1.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 2.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法另行公布)。 体检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东至县委组织部、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相关乡镇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所在乡镇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66-5292636(东至县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20050(中共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 0566-7026507(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613(东至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4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