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智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聘16人(公开招聘13人,猎聘3人),招聘要求具体如下:一、招聘岗位和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 ...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智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聘16人(公开招聘13人,猎聘3人),招聘要求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其他岗位要求见附件《2024年8月包河城投(合肥智融)公司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五)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报名链接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2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优筛优选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至2024年8月26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8月19日至8月27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报名审核、资格复审将由城投公司负责,考生请尽量完善个人工作经历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审核标准解释由城投公司所有,考生审核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与城投公司联系。 3.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至8月28日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0元,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 4.开考比例要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此次的招聘计划,择期再行发布,岗位取消招聘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已缴纳笔试费用。 5.注册、审核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 /63770806. (二)人才测评考试安排: 1.人才测评采取笔试和两轮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人才测评安排,报名结束后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2.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设定笔试综合成绩不低于10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人才测评笔试后,安排资格复审。 4.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初试结束后按照初试成绩1:3进入复试,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复试人选。面试对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适岗程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满分100分,设定两轮面试成绩均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 笔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作为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带入综合成绩合并计算,以面试复试成绩作为本次招聘最终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注意事项: 1.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智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面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岗位的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关注招聘动态。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1.聘用方式: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智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薪资待遇:按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智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薪酬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