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北新区由2015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复设立,全国第13个、江苏省唯一国家级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总人口1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0万人。 根据江北新 ...
2、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2)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已现场报名者无需重复递交) 网上报名的考生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报考卫技岗位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背景调查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因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录用的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http://www.njn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八)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 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党工委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57630008 58640005 详情见文末附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