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规矩 不成方圆 从频繁见诸报端的逃票行为到“八达岭虎园”伤人事件,从“中国式过马路”到“狗抢人座”的屡见不鲜……无视规矩的行为变得随处可见。类似的事件为何屡禁不止?信息的残缺与认知的不完善并不是主因,民众行为逾矩才是根本原因。因此,应引导民众遵守规矩,做到以规矩成方圆。
遵守规矩,约束自我行为。规矩是统一人们思想和行动,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一个界限,守规矩既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一种境界和修养。守规矩的人具备契约精神,个体的行为合乎内心的道德律令以及社会的法律法规。另外,守规矩的人懂得将一部分权利让渡给公共空间,对自我的权利进行约束,从而做到利他。反之,对规矩缺乏敬畏的人则缺少公共意识,不仅将个人的自由凌驾于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之上,更会把道德的判断建立在损害公共利益之上,其行为无章可循,随意且利己。对比可知,在文明社会里,应遵守规矩,用规矩约束自我行为,如此,才能更好地获得尊重,赢得认可。
遵守规矩,涵养公共文明。公共文明一直是我国文明建设的短板,“狗占人座”、“尿街”、集体无意识的“中国式过马路”等有失社会公德的行为屡见不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个人层面来说,公民信息获取的不全面以及认知的局限性会导致人们陷入僵死的原则论和庸俗的后果论,不能很好地作出抉择,于是行为逾矩。从政府层面而言,政府在社会公共文明建设过程中倾向于“软提倡”,多通过教育引导和道德宣传的方式引导民众遵守社会公德,相比而言,缺乏“硬约束”。但究其本质,社会公共文明的缺失因为是广大的民众缺乏一种规则意识,不遵守规矩,行为不够文明。因此,我们应提高民众素养,引导其遵守规矩,从而涵养社会文明。
遵守规矩,提高服务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守规矩对于作为基层行政服务员的党员干部而言至关重要。党员干部应以高度的文明自觉遵守规矩,按规程办事,坚守行为准则。试想,广大的党员干部都不能做到率先垂范,而是蔑视规矩,肆意腐败,权钱交易,那么其办事效率能提高吗?还会赢得老百姓的认可与尊重吗?显然不能。反之,如果广大的党员干部能带头遵守规矩,做好示范引导,势必会优化自身的服务效能,赢得百姓爱戴。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守规矩能约束个人行为,能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效能,能涵养公共文明。但是,守规矩不等于绝对的按部就班。我们既要守规矩,也要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把握好内心抉择的“尺子”。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以规矩成方圆,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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