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太和县司法局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太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坚持考试、 ...
2017年太和县司法局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太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计划招聘40人(从事基层社区矫正辅助工作)清浅、李兴、双庙、洪山、桑营、坟台、二郎、宫集每所2人,三堂、三塔、五星、倪邱、关集、原墙、双浮、城关、大庙、大新、开发区、旧县、皮条孙、税镇、肖口、胡总、苗集、蔡庙、赵庙、赵集、郭庙、阮桥、马集、高庙每所1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由择岗。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志愿从事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3日以前),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退伍军人、有驾驶证、有法律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现役军人;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亲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形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考察相结合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太和县司法局二楼人事股(太和县光明路晶宫大酒店西侧)。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携带填写的《太和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并出示本人毕业证书、二代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2月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享受低保(正在且连续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或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9个月以上的人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失业人员(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的人员)等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 现场报名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职数。 (二)笔试 准考证领取 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发票领取。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领取地点:太和县司法局二楼人事股(太和县光明路晶宫大酒店西侧)。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7月9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 《职业能力测试》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含:政治、法律、计算机、写作等常识。 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决定取舍(以下各环节递补中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律以此原则办理)。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太和县司法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使用形式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太和县司法局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外管理)。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聘用单位工作。 工资标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招聘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参照基层特岗人员待遇,执行基层特岗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300元,不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与其他人员同等待遇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享受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岗位补贴(目前为570元/月),享受期限为3年。 九、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58-2927192 手机:15357698106 太和县司法局 2017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