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2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以大学教材相关专业学科内容为主。各岗位笔试专业科目名称资格复审时书面告知考生。专业笔试时限100分钟,满分100分。 1、专业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10:4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2、专业笔试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主楼(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门进入,市内乘地铁4号线到工经学院站下)。 3、参加专业笔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以及协调应变等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考场及考试顺序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下午14:30开始。(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主楼(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门进入,市内乘地铁4号线到工经学院站下)。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4、考官构成:面试设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5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省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成绩占3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15%(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笔试成绩×0.35+结构化面试成绩×0.15)。 上述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该岗位专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最终成绩将适时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试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等事项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上及时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846823(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551-65843031(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纪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