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2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 (一)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2年8月15日,具体时间为8月15日8:30-10:00结构化面试,10:30-12:00专业笔试。考生请于当日相关测试开始前30分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食为先大酒店一楼玫瑰厅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食为先大酒店一楼玫瑰厅(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路33号)。 (二)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采取试卷笔试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每人为15分钟,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于当天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官组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 专业测试成绩×0.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笔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则设定专业测试成绩65分为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天。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经信厅审核、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受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疫情防控 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并保持绿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3天内自有社会面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直辖市为区)来返肥人员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的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主动出示两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配合测量体温,在非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请提前、主动联系0551-62878071进行相关信息报备。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8071 监督电话:0551—62871771
附件: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共5人,以笔试成绩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