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 ...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直接考核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设区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报送、核准的截止时间:4月26日。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9届毕业生在2019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19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5340800、84435702,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5342878、84416774。 点击下载>>>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