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贯彻执行《宣城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政聘企培”人才引进新模式,根据《宣州区人才储备“政聘企培”实施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度宣州区“政聘企培”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
为深入贯彻执行《宣城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政聘企培”人才引进新模式,根据《宣州区人才储备“政聘企培”实施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度宣州区“政聘企培”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25年度宣州区公开引进17名“政聘企培”人才,详见《2025年度宣州区“政聘企培”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30周岁以下“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或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4年6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企业双选、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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