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2019年常州市属、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114名工作人员(进编103名,不进编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 ...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有专业测试的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所占面试总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表。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试讲、专业测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如有任何一项考试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进编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不进编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25,(0519)12380 七、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