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同意增加市特检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的批复》(芜编办〔2018〕85号)及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3名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2018年我中心公开 ...
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同意增加市特检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的批复》(芜编办〔2018〕85号)及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3名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2018年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汪杰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中心副主任黄旭、丁志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监督人员为市质监局人事科秦旭霞、陈雯。 (二)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和市质监局人事科指导下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人,详见《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芜湖市人才网(http://www.whrs.gov.cn/)下载并填写《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投递到报名邮箱:568573348@qq.com,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单位+姓名+专业+岗位。网上报名者在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3)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至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上班,逾期不再补报。 (4)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确认。 (5)报名地址: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A楼507室(地址: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686号)。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市质监局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 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量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11月11日上午9:00-11:00;地点: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686号)。 (3)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开考比例(3:1或经审批后降低为2: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11月17日上午9:00-17:00;地点: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686号)。 (4)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5 :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0553-2675505 监督举报电话:0553-5968712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