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和界首市环保工作第9次联席会议纪要精神,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辅助工作人员30名,派遣到界首市环保局工作。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 ...
根据工作需要和界首市环保工作第9次联席会议纪要精神,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辅助工作人员30名,派遣到界首市环保局工作。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服从环保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3、遵守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笔试总成绩加2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5、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社招考等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0日 2、地点: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文昌路493号中银富登银行北侧)。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表见附表,请自行下载填写)。 4、开考条件:报名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按照实际报名人数3:1核定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入围考生笔试分数相同者均可参加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环保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下递补类同)。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配合市环保局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与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界首市环保局工作。 七、用工待遇及管理 1、待遇: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界首市环保局进行日常管理,惠民公司协同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考务事项由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833300 4861760 特此公告
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