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庐江县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县供水集团,下同)为县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为充实加强公司工作人员力量,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范围1、招聘计划共26名(具 ...
庐江县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县供水集团,下同)为县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为充实加强公司工作人员力量,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1、招聘计划 共26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承认学历已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现役军人;(3)在读的全日制学生;(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2日,逾期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考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入围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享受低保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镇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扶贫手册》(复印件)。 各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N+1(N为招聘计划数),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分值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时间120分钟。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同岗位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供水集团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县供水集团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下同)。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参照县供水集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供水集团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供水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22750(县供水集团) 监督电话:0551-87328122(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表:1、 庐江县供水集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报名资格审查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