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桐政办发〔2017〕50号)规定,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2018年市直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
根据《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桐政办发〔2017〕50号)规定,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2018年市直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桐城市2018年计划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36名。招聘岗位等信息于10月9日起同时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网、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8年度桐城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周六正常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报名,确需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桐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楼招聘大厅(桐城市南山路24号人力资源市场内)。 3.报名流程: (1)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度桐城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供本人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其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在聘在岗人员,须提供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018001、2018002岗位因有文字录入前置条件要求,可以填写一个备选岗位,若文字录入不达标,即以备选岗位参加报考,没有填报备选岗位且文字录入不达标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其他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所有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1日上午9:00—12:00到原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缴费收据或费用减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2018001、2018002岗位人员须于2018年10月27日上午12:00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文字录入机考通知单》,以便按时参加下午文字录入机考。 (二)机考 报考2018001、2018002岗位人员2018年10月27日下午2:00加试文字录入机考,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详见《文字录入机考通知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上午。 2.笔试地点及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应用、材料作文等。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时间120分钟。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最终成绩(百分制)必须达到50分,应聘人员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同一岗位有效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4.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5.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与体检 1.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 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各项成绩都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3.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2.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实行劳务派遣制,承接主体为桐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所属劳务派遣机构“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经考试聘用的人员由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交由用人单位使用,人事档案由桐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人员管理与考核工作按照《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一年一定。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天内到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3.因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均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薪酬待遇 市财政每年按4万元/人的标准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和所聘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单位需缴纳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包干使用,具体薪酬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补足。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桐城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2018年度桐城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xls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