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蒙城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蒙城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蒙城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推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年龄推算截止时间从报名之日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规定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公告。 2018年10月8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 1、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00-- 10 月24日17:00,逾期不予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考诚信承诺书”,填写《蒙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三)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2、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0月26日16:00可随时登陆蒙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29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0月31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发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共计90元)和要求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从蒙城考试人事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然后于11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蒙城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北楼四楼409室,电话:7632037)申办减免事宜,逾期不再办理。办理减免手续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扶贫手册(复印件);低保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8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2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其中,报考“蒙城县乡镇财政所”180101岗位,“蒙城县城乡规划局”180102、180103岗位的,综合知识占70%、专业知识占30%;报考“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80104、180105、180106岗位的,综合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 综合知识主要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为确保新进人员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最终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综合评定后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2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已确定聘用人员,须在单位服务一定年限方可流动,服务期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蒙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六、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将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0558—7632037(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0558—762367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