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蚌埠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蚌埠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我市共有4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20日起同时在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人才网(http://bbrc.ahhr.com.cn)、蚌埠人事考试服务大厅(http://ahbbks.bbrspx.org)、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经短信验证后,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5月10日12:00—17:00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位,如不符合改报其他岗位条件或未改报的可作退费处理。 四、统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等6个小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类别详见《蚌埠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上午。其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5月23日-25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6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6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岗位排名情况。 笔试每科总分为15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蚌埠市曹凌路789号一楼大厅)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的,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比例将在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中明确)。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其中,2018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办理。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服务基层有关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岗位,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安排,请考生关注招聘岗位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按时参加考试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2018年6月20日前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方案(公告),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技能操作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答辩、情景模拟方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 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面试的平均分数作为最低分数控制线或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具有面试考官证或具有面试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等组成,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的考官组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抽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以《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1.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最终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2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 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 2.既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也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岗位,最终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2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比例合成确定。 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上述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