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南乐县人民法院、南乐县公安局、南乐县地税局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此次考试与南乐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报名,同时考 ...
2018濮阳南乐招聘政府购岗50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递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是120分钟,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从我县入伍或南乐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516房间)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四舍五入办法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公示 县“政府购岗”办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合同 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南乐县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六、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和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组织领导 成立南乐县2018年“政府购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八、其它事项 《2018年南乐县人民法院、南乐县公安局“政府购岗”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免错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3-8631978 监督电话:0393-8653007 南乐县“政府购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