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宿州萧县选调基层民政事务所工作人员20人公告 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我县基层民政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皖人社发78号)及萧县县委《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5宿州萧县选调基层民政事务所工作人员20人公告 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我县基层民政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皖人社发[2010]78号)及萧县县委《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萧发[2012]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我县乡镇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基层民政事务所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详见下表):
(注:报名不分单位,统一报名。) 二、选调条件 1、萧县乡镇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报考者,一经聘用,其公务员身份即自行消失);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热爱基层民政工作,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 5、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近三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⑵、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⑶、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三、选调步骤及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笔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每个环节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民政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7日,每日8:30-11:30,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县政府四楼)。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4张、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资格审查通过后填写《萧县公开选调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收费45元,体检按有关规定收费。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7日--8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常识、公共服务管理基础知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2、考务组织:由县人社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通过萧县人社局网站(www.xxrsj.gov.cn)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并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情况的,则学历高者优先入围;若学历仍然相同,则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入围;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聘计划数时,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与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事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5、人员的递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审批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统一组织,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次序,按照自愿选岗的方式安排工作岗位,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选调人员一经聘用后,不得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咨询电话:0557-5027073(县人社局)。 本次选调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