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共10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10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2025年4月25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即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表》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2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5年4月26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4月28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纳笔试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7日9:00至2025年5月9日23:59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打印准考证/通知单”栏,打印准考证,逾期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缴费结束,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若招聘岗位取消,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4月29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除此以外不允许改报。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原路退回所收笔试费,请各位报考人员持续关注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 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请考生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资格审查表》,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下列三项中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考人员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具有合肥经开区(含托管区域)户籍或拥有合肥经开区(含托管区域)房产证(含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证明材料如下: a.本人符合条件:提供户口本或房产证(含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b.其父母符合条件:提供户口本或房产证(含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生医学证明或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等材料; c.配偶符合条件:提供户口本或房产证(含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结婚证; ②报考人员本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合肥经开区(含托管区域)有效居住证的; ③报考人员本人在合肥经开区(含托管区域)企事业单位工作(需提供近1个月社保证明); (6)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党建工作岗提供); (7)1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材料。 3. 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2.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当天该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5:5的比例合成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服务中心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某种原因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累计不超过两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按前款处理。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hetda.hefe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所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正式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五、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按照所聘单位同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费45元/人/科,面试费80元/人。 (五)联系电话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551-62980776、62980778、62980775 海恒社区服务中心电话:0551-63849016 莲花社区服务中心电话:0551-63810782 芙蓉社区服务中心电话:0551-63823178 锦绣社区服务中心电话:0551-63872527 临湖社区服务中心电话:0551-63498365 新港社区服务中心电话:0551-6368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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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