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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13人公告

2025-4-3 09:26 420

摘要:  根据直属国有企业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二招聘岗位及要求三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招聘岗位表中的招聘 ...

根据直属国有企业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招聘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执行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须满足岗位表中的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以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岗位表中的工作经历要求,需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以附件方式上传符合要求的工作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若入围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五)在招聘计划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和2025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校期间至今为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需保证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3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23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目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6:00。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14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4月15日12: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共计9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适当延长报名。

4.初审通过且笔试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7日至4月18日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5.如遇延长报名时间,则自报名后的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相应顺延。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为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分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总分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

科目一和科目二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试卷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一并发放。各科答题卡(卷)分别发放。科目一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科目一考试答题卡,科目二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3.笔试结束后的3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5)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1份;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7)招聘岗位规定要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即符合要求的工作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且材料应与报名时上传附件材料相一致;

(8)招聘岗位规定相关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递补出现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根据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5.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1.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同考场同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登载信息为准。

(五)成绩合成并确定初选人员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体检组织方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当日,如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按前款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上公示3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根据国家、省、市及高新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执行区属企业薪酬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工作调配,不服从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聘任或劳动关系,须自行和原单位解除上述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其他事宜

(一)招聘组织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面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

(二)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通知。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信息,均以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为准。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请考生注意辨别,谨防受骗。

(三)本次招聘建立考生备选人才库。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均进入备选人才库。如有人员空缺,公司依据相关程序报请研究同意后,从备选人才库中根据考生的考试最终成绩高低择优补充。备选人才库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6个月内有效。如备选人才库已无可择优递补候选人,形成岗位缺额,则按岗位缺额人数1:3的比例从参加笔试人员中以成绩高低进行有效筛选,组织开展新一轮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直至招满为止。

(四)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五)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51-65313548

考务咨询电话:0551-6512991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查询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

(七)本次招聘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公司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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