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数量全市公安机关本次共招聘留置看护辅警203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详见《2024年度宣城市公 ...
根据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全市公安机关本次共招聘留置看护辅警203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详见《2024年度宣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宣城市户籍或在招聘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7、招聘岗位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之后出生;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之前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曾在宣城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一年的;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三)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政策加分 (一)退伍军人,加2分。 退伍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二)公安类、司法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2分。 (四)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四级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加2分。 上述人员请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退伍证、奖励证书、毕业证书、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聘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组织实施。年龄计算以公告中基本条件为准。 1、测评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2、测评次数:10米*4往返跑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2次。纵跳摸高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3次。 具体体测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政治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治考察程序。政治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治考察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体检与政治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九、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及装备; 2、享受年休假及工会福利; 3、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具体条件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人员须保持关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及时查看笔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相关通知。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的,由招聘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1、报考市局直属单位:0563-3372608 徐主任19856320835 唐警官18365370322 2、报考郎溪县公安局:0563-7021821转4169 3、报考广德市公安局:0563-6075122 4、报考宁国市公安局:0563-4022789转3560 5、报考泾县公安局:0563-5101810转3626 6、报考绩溪县公安局:0563-8152860转3811或3813 监督举报电话:0563-3372353. 附件:2024年度宣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宣城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