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黄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1名 ...
黄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黄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1名。本招聘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聘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7日至2003年10月7日间出生人员);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8:00至10月12日17:00。 各职位报名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211001职位报名地址: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联系人:吴颖,联系电话:2338015。 211002职位报名地址:黄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联系人:吴丽芸,联系电话:2551973。 210201至210202职位报名地址: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政工室,联系人:穆亚楠,联系电话:2517594。 210301至210308职位报名地址: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政工监督室,联系人:王雨霏,联系电话:3583008。 210401职位报名地址: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政工室,联系人:展梦君,联系电话:8504015 212101至212112职位报名地址:歙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人:江佛铭,联系电话:6852213。 212201至212208职位报名地址:休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人:汪和平,联系电话:7562632。 212301至212303职位报名地址:黟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人:张晓兵,联系电话:5527015。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黄山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好报名登记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和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登记报名。退役军人需携带参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00—10:30 笔试地点:市直考点设在高新分局、屯溪分局、交警支队,其他区县考点设在各区县公安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二)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各组织考试考点阅卷,阅卷结束后,在市公安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纵跳摸高:男子大于等于265厘米为合格、女子大于等于230厘米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立定跳远:男子大于等于2.1米为合格、女子大于等于1.7米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10米×4往返跑:男子小于等于13秒4为合格、女子小于等于14秒4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根据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安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必要时,用人单位可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 政治上不合格的、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将按照职位聘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公安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机关名称、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聘用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由市公安局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十、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不影响聘用的,由各聘用公安机关与新聘用辅警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试用期计入首次聘期。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招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和监督电话 全市招聘公告于10月1日在黄山市公安局官网发布。 网址:http://gaj.huangshan.gov.cn 监督举报:0559-2323032; 上述监督举报电话于10月8日— 10月1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黄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警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黄山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