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亳州市2021考录公务员第二阶段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等原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21〕9号)等文 ...
亳州市2021考录公务员第二阶段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等原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2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第二阶段递补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入围考生本人于6月25日上午8:00—下午5:00到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科(希夷大道588号市政府办公楼3065房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二、资格复审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备份留存)。 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需注明所学专业)和有关证件材料(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办理资格复审,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资格证书发放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简称“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③“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⑤“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需注明所学专业)和有关证件材料(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⑥“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1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服务基层开始时间、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办理。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如考生在外省服务或入伍,还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根据其身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书面承诺书(附件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档案所在单位证明;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三、缴费确认及面试通知书打印 各招录机关应于6月25日17:30前完成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工作。资格复审合格的,应于6月26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7月6日9:00—7日17:3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请考生做好来回途中个人防护,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全程佩戴口罩。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6、5132628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
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