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代镜湖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二、招聘岗 ...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代镜湖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书记员7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毕业;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电脑打字速度每分钟60字及以上; 5、具备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协调能力,热爱法院,愿意长期从事法院工作; 6、具有一年及以上法院工作经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 (二)法警3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良好的身体、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男性,身高4450px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复员退伍军人(武警)、公安院校警察专业者,笔试成绩加5分; (三)其他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受过其他严重处分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法警工作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