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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合肥市口腔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

2026-3-18 10:37 95

摘要:  合肥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 ...

 合肥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和要求见《合肥市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要求;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200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七)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历届毕业生要求截止报名时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一致。如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2026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的2026年高校毕业生且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护理岗位人员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且研究生、本科阶段的专业均为护理专业。专升本人员的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须一致,均为护理专业。

  报考人员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报名后24小时至3月31日16:00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4月1日16:00前通过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口腔医师岗位(硕士)开考比例为2:1,其他非口腔岗位为3:1。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申请退费。

  4.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26年4月16日-4月17日从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


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18日上午,具体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如因特殊情况调

  整时间,届时将提前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将在合肥市口腔医院网站公布成绩。依据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合肥市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表等材料。

  资格审查时凡出现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以合肥市口腔医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口腔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5.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市口腔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和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五、其它

  (一)本次招聘中的笔试、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缴费)。

  (二)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电话:0551-62993982(人力资源管理处);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3.监督电话:0551-62993933(纪检监察室)。

  4.查询网站: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

  合肥市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hfkq.com.cn/)

  附件:《合肥市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合肥市口腔医院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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