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警务工作需要,全市公安机关拟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1名。黄山市公安局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本招聘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 ...
因警务工作需要,全市公安机关拟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1名。黄山市公安局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本招聘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聘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10日间出生人员),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