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一、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 ...
为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5日至2001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0名,其中,A类岗位面向返乡高校毕业生,招聘9人;B类岗位面向复员退伍军人,招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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