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泗洪县2019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县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 ...
2. 资格复审。通过邮箱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于考试前到选定的考点参加资格复审,各考点安排如下:
(联系人:丁老师15896081096 华老师18351592237)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学历证书。2019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⑥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⑤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确认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考生放弃现场确认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的考生名单在各考点现场公布。 (三)考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一)》(附件1)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报考《岗位简介表(二)》(附件2)的考生须参加笔试、面试。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报名表(附件3)准时参加,迟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地点原则上与资格复审地点相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各考点及泗洪教育督导网(http://www.shjyddw.com/jszk)公布。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 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报名表(附件3)等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报考《岗位简介表(一)》中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如部分学科计划招聘不足,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剂,或另行补招。报考《岗位简介表(二)》中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其中2019年应届生须另行通知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选岗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4。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泗洪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执行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和考察、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27-86239269、86308096。 政策咨询QQ群:301516336。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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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