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徐州市、区部分医疗机构招聘医务人员295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95名。现将有关事 ...
2018徐州市、区部分医疗机构招聘医务人员295名公告【2】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电话:85583139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电话:85583126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0807527 市民政局咨询电话:83686518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电话:80800806 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0803747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763632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1805222752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