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邮市卫生和 ...
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9日至2000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方案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高邮市卫计委网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高邮市卫计委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卫计委网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方案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4月13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1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高邮市卫计委网)。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4月11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需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高邮市卫计委网 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18日09:00-16:00重新登录高邮市卫计委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4月24日-2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海潮东路10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4月19日-20日自行登录高邮市卫计委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