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2018上半年南通通州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104人公告【2】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通州人才网《面试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应聘岗位代码“01-06”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岗位代码“07-48”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应聘“01-06”岗位的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通州人才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州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递补;报考“01-06”岗位的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护士(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其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通州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541410、86115156(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纪律监督: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0513-86105197(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 1.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