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苏州张家港中小学幼儿园招聘255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六、第二轮考试(面试)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三)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内容(中学教师职位为高中教材),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四)面试总分: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其他: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第一轮考试成绩40%、第二轮考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总成绩当天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告知体检、政审等事项。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2.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其中,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张家港市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录用资格。凡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新录用职教专业类、中小学体育专业类人员须签订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书中约定,凡三年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2018年张家港市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