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2018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 ...
十六、 关于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处理 (一)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 在本次招考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根据具体情节,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三)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上述情形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十七、 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考试费用仍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18年2月8日16∶00前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参加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3月26日-27日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原标题: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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