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快推进河南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焦作查验场(以下简称查验场)建设,结合查验场工作需要,孟州市人民政府和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事业单位人事招聘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时长10分钟(英语专业加试口语、检验员加试实验操作时间另算),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五、体检 (一)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招录国家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孟州市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进行,考察阶段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统一聘用。 (一)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不占用编制,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终止派遣协议,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三)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年度工作考核等,比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工资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供给,并由市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工资发放、调整及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根据考勤、考绩等情况,享受相应的绩效待遇。 (四)保险缴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缴,连同单位应缴部分一并上缴社保和公积金账户),单位承担部分由市财政拨付。 (五)管理。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检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聘后合同管理、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领取面试、体检等通知书和提交考察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生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对招聘过程中,考务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