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全市“两个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为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岗位 ...
根据全市“两个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为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选调对象 我县在编在岗的机关行政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不含教职工)。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行政人员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过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事业人员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过入编手续;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2015年12月31日以后调到现单位工作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5)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影响期限未满的; (6)违反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布选调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试用、调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网上泗阳公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行政服务中心503房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考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1);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含录用审批或入编时间)(均需加盖主管部门章); 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4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5.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领取地点为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503房间。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8:30—10:00。 笔试内容为申论。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选调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网上泗阳查询。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7年8月22日下午3:00-5:30。领取地点为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503房间。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然后按岗位所需1:1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网上泗阳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依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借调人员。拟借调人员名单在网上泗阳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员借调相关手续。 借调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对借调人员试用期间表现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评定。评定为合格及以上者,正式办理调入手续;评定为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在体检和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中共泗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泗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527-85271190)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12019)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5271823) 监督电话: 中共泗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527—85212156) 中共泗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