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选聘数量及对象 2017年计划选聘20名左右。选聘对象为国内部分高校或海外名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内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一、选聘数量及对象 2017年计划选聘20名左右。选聘对象为国内部分高校或海外名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内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无重修或补考课程,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7.选聘对象主要着眼我区实际需要,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水利工程类、计算机(软件)类、药学类、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中文文秘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社会政治类、艺术类等12个专业大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本科阶段就读重点高校的及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选聘;海外名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量化积分、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将报名表(电子档)以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大类】发送到邮箱(ggzzbrck@126.co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表(纸质版)连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相关奖励及任职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院系公章,以快递形式寄至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具体地址和联系人见报名表备注栏)。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20日(网上报名和邮寄材料均为报名必须环节,缺一视为报名不成功;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接受报名的同时,按照有关选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量化积分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量化积分和排序,根据量化积分成绩并结合结构比例对报名对象进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量化积分要素主要包括学历学位、任职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对不能按上述规定及时提供有效材料的,取消量化积分资格。 3.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表彰奖励材料、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通过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对面双向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以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资格复审与面试期间,免费为考生安排食宿) 4.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5.考察 采取一定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直接进入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作为区管后备干部培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轮岗锻炼制度,为期一年,分别安排到园区、镇街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 3.聘用人员试用和轮岗锻炼结束,由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安排到相应单位岗位。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选聘专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65195(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电话: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 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gang.gov.cn/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选聘专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