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各市《招考公告》 ...
16、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17、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18、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19、报考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2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主管部门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而在服务岗位实际服务未满期限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应如何处理? 若签订了聘任制合同服务期,就必须服务期满方可享受定向招考的优惠政策,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2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项目服务年限?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2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在其他非服务岗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在其他非服务岗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服务岗位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2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能否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不能报考。 24、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立即如实主动报告情况,并中止我省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 25、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对本市户籍如何界定? 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报考人员。 26、报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证书”等有相关职业资格要求的职位,对取得证书时限可有要求? 有要求。招考职位有职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7、如何选择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以专业目录未载明的专业报考的,可以报考设置为××门类、××类和一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设置为“××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 28、考生能否以第二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辅修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相关专业的职位? 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报考。 29、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如何报考?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专业和经历不限的职位。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