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事业全供工作人员20名,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事业全供工作人员20名,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遴选计划 1.面向目前栾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收自支事业在编在册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遴选事业全供工作人员6名,报考职位代码001。 2.面向目前除栾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教育、卫生系统外的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事业在编在册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遴选事业全供工作人员14名,报考职位代码002。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截止2017年1月31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遴选办法和程序 遴选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7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无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遴选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笔试共两科,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一门缺考,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的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遴选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遴选政策公开、遴选计划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整个遴选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遴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遴选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8393 监督电话:66822342 附件1:栾川县2017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