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周口市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70人公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8:00至6月24日18:00。服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一、招募计划 2017年周口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
2017周口市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70人公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8:00至6月24日18:00。服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一、招募计划 2017年周口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70名,其中支教17名,支农8名,支医6名,扶贫17名,水利3名,社会保障基层服务19名。服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15年、2016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水利、扶贫、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4、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周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6月16日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站发布招募工作方案及招募岗位计划。 (二)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上午8:00-- 6月24日下午18:00,为方便考生,我市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8:00--6月24日下午18:00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三支一扶招募选拔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周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8:00至2017年6月24日下午18:2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6月22日上午8:00至6月24日下午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6月24日下午18:00至6月24日下午18:20期间,经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人员,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8:00至7月15日上午9:3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4、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5、如服务岗位无报名人员或在其他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调整;若不能调整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整。凡需调整的,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书面请示,省“三支一扶”办批复后方可进行调整。 (三)考试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2017年8月4日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募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要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另交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两张,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报考支教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募过程中,请保持报名时填写的电话能够接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电话无法接通,后果自负。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本人需要到现场进行相关资料核对,凡有关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2017年8月12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7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8月下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按照要求持《2017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周口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教育、农业、水利、卫生、扶贫和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心理健康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9月1日全部上岗。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 (三)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六)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认真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和《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4--8270012 周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0394--8352626 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 此次招募工作方案由周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周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