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储备力度,经研究,决定2018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省辖市市直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储备力度,经研究,决定2018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省辖市市直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高校名单参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 二、选调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300名(其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各25名,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共50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截至2018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8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017年11月启动,2018年3月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17年11月15日10:00登陆报名网站(www.haed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接受报名资格初审。省外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8:00,省内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18:00。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每人可报考2个志愿。 (二)资格审核。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附件2)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 省外高校报考人员于12月7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A区A410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邮编450016。省内高校(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报考人员于12月2日前交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每个高校从报名人员中择优推荐200名作为报考人选,将推荐人选汇总表和报名材料于2017年12月7日前统一报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A区A410室。由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2月1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审结果。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审核合格的,于2017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3日18: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于2017年12月24日进行,笔试1张试卷,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行政能力测试、材料写作等,满分100分,本次考试共设北京、郑州2个考点,考生报名时需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于2018年1月13日在郑州进行,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省辖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现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18年1月9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面试第二天,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的1: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全部进入考察。 2018年1月中下旬,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组织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名额1:1比例,综合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于2018年2月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辖市委组织部与拟录用人选及学校三方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拟录用人选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六)岗前培训。新录用省选调生到岗前,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分批安排到大别山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结合专业特长,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并将分配安置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省委组织部。 (一)基层锻炼。新录用省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乡镇进行为期两年的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基层锻炼期间,第2年挂任乡镇党政副职。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留在乡镇机关工作。 (二)任职定级。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并进行任职定级,在编制、机构规格和职数范围内,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后续管理。工作年限达到《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晋升相应职务的最低任职资格年限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晋升为上一级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五、服务年限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2248。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71—61179352。 技术咨询电话:0371—56713158。 附件:1.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2.2018年定向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0日
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共计划选调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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