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满足医院专业发展的需求,根据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和人员流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汴卫 81号)文件精神,经备案,2017年开封市中心医院拟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1 ...
为满足医院专业发展的需求,根据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和人员流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汴卫[2016] 81号)文件精神,经备案,2017年开封市中心医院拟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14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工作经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7年1月1日为准。例如:46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一号楼(综合楼)六楼人事科(开封市河道街85号)。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1-25672637 0371-25672638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报名材料要求: 1、须考生本人持《2017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贴照片)、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制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如无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聘岗位所需相关执业证书、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五、考试 (一)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考试。 (二)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规定的考试比例的,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有序、规范严明、分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统一设置面试考题,采取结构化面试,各专业均采取面试答题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3、面试及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果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我院提出申请,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我院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招聘方案由开封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1-25672637 0371-25672638 监督电话:0371-25672642 1、2017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计划表 2、2017年开封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 开封市中心医院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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