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实施好2016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豫卫人【2016】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特招医学院校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实施好2016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豫卫人【2016】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51人。为确保特招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特招范围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特招岗位、名额 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51名。具体特招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符合特招单位、特招岗位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特招要求的。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护理类的需取得执业资格;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 4、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特招方式和办法 本次特招主要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 六、特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本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填写《2016年邓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名。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并打印一份。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对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及邓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市民政局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各岗位特招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为1:3),由邓州市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特招计划。 6、报考费标准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特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及特招资格。 (二)笔试 笔试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市民政局严格审核认定后,凭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时间为6分钟,测试面试者的答题准确性、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面试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特招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体检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和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新特招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按总成绩依次确定岗位,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享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有关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特招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执行招聘有关纪律要求,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组织本次招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确保招聘质量。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组织。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替考等其他徇私舞弊人员,一经查实,将按高考违纪的有关规定,除从严处理当事人外,将连带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做到全程录像,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九、有关情况说明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本次特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7-66066617 62287819 62287808 十、本方案由市公开特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邓州市公开特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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