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并报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召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南召县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临床医学 ...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并报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召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南召县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笔试为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含2名麻醉)。 三、岗位待遇 考录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南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宛政办[2007]70号和《南阳市人事代理实施细则》宛人[2008]81号文件执行。 四、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截止1986年8月31日出生);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报考人员为具有全日制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6年9月8日在南召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 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现场照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地点:南召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行政楼四楼) 3、考试 统一进行笔试。 (1)笔试 采取异地命题、当场阅卷。考试内容为临床医疗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考试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若报考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时,不缩减招聘岗位职数。 (4)考试结果将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免试 全日制本科学历免予笔试,优先录取,占公开招聘人员指标; 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研究生学历可免予笔试,且不占公开招聘人员指标。 5、体检和政审 对通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6、岗前培训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7、公示聘用 对岗前培训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使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报名者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南召县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