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庆望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2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并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4)。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望江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二)以上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需提供复印件留存;相关证明、书面承诺等需提供原件留存。 四、其他事宜 (一)若考生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缴纳面试费用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及时关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望江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面试公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缴纳面试费用或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考生放弃面试,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考生或被委托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取消面试资格。 (五)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1、请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资格复审现场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同时核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场所前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3、入场时须出示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与手机APP查询均可,核酸检测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8:30及以后),经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方可进入。 4、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的; “安康码”为“红码”、“黄码”且风险未排除的;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有异常症状且未排除风险的;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试前7天内从疫情发生地区来望人员,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前有中高风险地区、近7天内发生社会面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根据属地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参加资格复审的。 5、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资格复审场所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请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6、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相关要求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考生复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考生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材料上签字确认,规范填写《资格复审结果确认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于2022年9月16日17:30时前报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书面委托书.docx
附件4: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1).xlsx
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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