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办字〔2021〕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公安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面 ...
根据《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办字〔2021〕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公安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17:00。
地点:省公安厅人事处1205室(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交警大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和入警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材料。
5.本人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6.30034、30035职位须提供具备的警务技术任职资格和在警务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1日。
地点: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战训楼(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59号)。
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和《面试通知书》,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战训楼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答题时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考官组配备7名考官(含主考、副主考各1名)和3名工作人员(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各1名)。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6名,由省委组织部负责选派。
(三)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面试工作人员(监督员、计分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其中30032、30034、30035、30036职位各差额1人,30033职位差额2人。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二)体检
体检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报考者自行承担费用),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
(三)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由省公安厅成立若干考察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省公安厅党委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省公安厅网站、安徽先锋网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公安厅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01242。
监督电话:0551—62801353。
附件:安徽省公安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选.doc
安徽省公安厅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