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无锡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相关规定,2021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 ...
根据《无锡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相关规定,2021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以及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确定办法 报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在省规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职位招考人数为1人,笔试成绩排名列前5的人员均进入体测环节;招考人数为3人,笔试成绩排名列前15的人员均进入体测环节,以此类推)。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将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录(审核)机关负责开展资格复审。复审中,报考人员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测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工作全部结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公安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及驻锡监狱人民警察职位,根据考录简章相关规定确定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咨询课程或面试资料添加尚优公考老师V:sygk0001 体能测评时间:2021年1月24日全天。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无锡市新体育中心(滨湖区太湖西大道1500号)内田径场北侧“3号内场入口”。 入围体测的报考人员点击“无锡市2021年考录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分组 ”,输入个人身份信息后可查看(打印)体测当天集合的具体时间及所在组别,所在的组别号即体测当天实施顺序,相关报考人员请提前做好准备。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职位的体能测评采取分时进行。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根据需要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持有体能测评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准备工作,有关要求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执行。 三、资格复审 报考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审核)单位另行通知。复审前,报考人员须按照《无锡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无锡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政策规定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留存备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笔试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恶劣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规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除核验身份外应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如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人员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 四、其他事项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需进行补测的相关人员,由招录(审核)机关另行通知。通过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2月底前通过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网“公示公告”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对外公布。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打印面试通知书前需进行网上缴费,详情可关注相关公告。 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根据疫情、天气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随时关注无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个人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保持通畅(如有变更须主动联系报考单位,联系电话可登录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点击“2021年度无锡市考录职位简介表”进行查询),以便于招录(审核)机关及时联系。 报考无锡市其他党政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考录职位的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将于近期发布,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并相互转告。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拨打(0510)81827482进行咨询。 附件: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体能测评须知 无锡市公务员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 体 能 测 评 须 知 一、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入场前,出示“苏康码”绿码、展示“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当天缺席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进入体测场地后,报考人员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向工作人员领取“号码牌”。“号码牌”系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的身份标示,在体测成绩未得到最终确认前,报考人员不得撕下,更不得与他人交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测评开始前,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现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预防测评中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如有腿脚疾病、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怀有身孕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 四、测评期间,报考人员须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认真听取裁判员讲解测评的规则、注意事项等,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测评过程中,不得使用或接打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五、测评项目的顺序依次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单项成绩未达标即个人体能测评不合格。报考人员参加测评时的着装不作统一规定,以运动类服装为宜。 六、报考人员完成全部项目测评后,跟随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签字确认成绩;如对不合格成绩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人员签字说明后,视为成绩生效。 重要提醒:体能测评用时较长,请报考人员自备适量的食品和饮用水,并注意防寒保暖。 |